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因为“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在理解力方面就处于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而灵界的太阳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这太阳只发出属于神性智慧的光和属于神性之爱的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得到了证明。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即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的人就拥有这种感知。显然,这就是爱主;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之中,而是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这种接受。
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人没有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只有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才能认可 这光,也接受这光;与主结合只有通过对主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来自圣言的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带来主的同在;但这两者与遵行其诫命的生活一起才能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正好相反;在那里,主虽被承认,却没有统治权;圣言虽被承认,却没有被阅读。在那里,被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被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照着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职人员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和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巴比伦的宗教说服的人完全没有灯光,即没有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
主就是光,对属灵真理的一切光照和感知都来自这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话论及主。又: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又: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又: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坐在死荫地区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以赛亚书:
我已经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主就是这光,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来自这光;由于主是光,所以魔鬼是幽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的爱;统治权给予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主的神圣神性事物昏暗、熄灭、着火并燃烧起来。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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