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6

796.启18:23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因为“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在理解力方面就处于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而灵界的太阳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这太阳只发出属于神性智慧的光和属于神性之爱的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得到了证明。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即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的人就拥有这种感知。显然,这就是爱主;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之中,而是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这种接受。
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人没有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只有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才能认可 这光,也接受这光;与主结合只有通过对主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来自圣言的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带来主的同在;但这两者与遵行其诫命的生活一起才能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正好相反;在那里,主虽被承认,却没有统治权;圣言虽被承认,却没有被阅读。在那里,被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被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照着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职人员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和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巴比伦的宗教说服的人完全没有灯光,即没有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
主就是光,对属灵真理的一切光照和感知都来自这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话论及主。又: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又: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又: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坐在死荫地区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以赛亚书:
我已经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主就是这光,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来自这光;由于主是光,所以魔鬼是幽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的爱;统治权给予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主的神圣神性事物昏暗、熄灭、着火并燃烧起来。

诠释启示录 #959

启16:1 959

启16:1
959. 启16: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显现。这从“从殿中出来的声音”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殿中出来的声音”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261, 668节);声音从中出来的“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圣言,神性真理,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都在圣言中(AE 948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如前面所常说的。由于他们所拿的“七小瓶或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七位天使”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显现。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进一步论述了它们的显现。
(续:第二诫)
前一章在每一节的末尾论述了十诫中的第一诫,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论述十诫的其它诫命;此处是第二诫:不可亵渎神的名。此处首先阐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然后阐明“亵渎”它是什么意思。“神的名”表示神被敬拜所凭借的一切品质。因为神在自己的品质中,就是祂自己的品质。神的本质是神性之爱,祂的品质是由此而来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对地上的我们来说,它就是圣言。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因此,它也是取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因为敬拜就是照该教义来进行的。
由于祂的品质是多方面的,因为它包含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有许多名字;每个名字都涉及并表达祂的品质,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除了其它名字外,祂还被称为“耶和华”(Lord Jehovah),“万军之耶和华”,“主”,“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神”,“弥赛亚或基督”,“耶稣”,“救主”,“救赎主”,“创造者或造物主”,“形成者”,“制作者或造作者”(Maker),“王”,“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磐石和石头”,“示罗”,“沙代”,“大卫”,“先知”,“神的儿子”,“人子”。所有这些名字都是那一位神的名字,那一位神就是主;然而,在圣言提到它们的地方,它们表示不同于其它神性属性或品质的某种普遍属性或神性品质。同样,在祂被称为“父,子,圣灵”的地方,不要理解为三个神,要理解为一位神;或它们不是三个神性,而是一个神性。这三位一体为一,就是主。
由于每个名字都表示某种不同的属性或品质,所以“亵渎神的名”不是指亵渎名字本身,而是指亵渎祂的品质。名字之所以也表示品质,是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神或主的品质就是来自祂的一切,祂凭借这一切而受到敬拜。这就是为何在地狱,主的神性品质得不到承认,所以那里不能提主的名;这也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能说出主的名,除非祂的神性被承认;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心里,因而出于爱和由此而来的承认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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