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因为“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在理解力方面就处于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而灵界的太阳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这太阳只发出属于神性智慧的光和属于神性之爱的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得到了证明。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即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的人就拥有这种感知。显然,这就是爱主;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之中,而是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这种接受。
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人没有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只有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才能认可 这光,也接受这光;与主结合只有通过对主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来自圣言的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带来主的同在;但这两者与遵行其诫命的生活一起才能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正好相反;在那里,主虽被承认,却没有统治权;圣言虽被承认,却没有被阅读。在那里,被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被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照着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职人员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和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巴比伦的宗教说服的人完全没有灯光,即没有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
主就是光,对属灵真理的一切光照和感知都来自这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话论及主。又: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又: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又: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坐在死荫地区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以赛亚书:
我已经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主就是这光,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来自这光;由于主是光,所以魔鬼是幽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的爱;统治权给予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主的神圣神性事物昏暗、熄灭、着火并燃烧起来。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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