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6

796.启18:23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因为“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在理解力方面就处于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而灵界的太阳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这太阳只发出属于神性智慧的光和属于神性之爱的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得到了证明。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即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的人就拥有这种感知。显然,这就是爱主;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之中,而是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这种接受。
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人没有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只有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才能认可 这光,也接受这光;与主结合只有通过对主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来自圣言的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带来主的同在;但这两者与遵行其诫命的生活一起才能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正好相反;在那里,主虽被承认,却没有统治权;圣言虽被承认,却没有被阅读。在那里,被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被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照着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职人员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和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巴比伦的宗教说服的人完全没有灯光,即没有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
主就是光,对属灵真理的一切光照和感知都来自这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话论及主。又: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又: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又: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坐在死荫地区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以赛亚书:
我已经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主就是这光,一切光照,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感知都来自这光;由于主是光,所以魔鬼是幽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的爱;统治权给予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主的神圣神性事物昏暗、熄灭、着火并燃烧起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5

SS35.在《新耶路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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