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5

795.让我们举例说

795.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谁看不出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寻求并探究如何确认这一巨大虚假:圣餐中的饼和酒应当分开,饼是给平信徒的,酒是给神职人员的?仅仅阅读特伦托会议上所颁布并由教皇诏书批准的坚振圣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内容如下:一经祝圣,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连同祂的灵魂和神性,就真实、实在且体质性地包含在饼和酒中,凭这些话的力量,祂的身体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祂的血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不过,身体本身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血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灵魂临在于这两者之下,凭的是属世联系和伴随的力量,主基督的各个部分由此彼此结合,祂的神性则因与其身体和灵魂的令人赞叹的位格合一(而临在);包含在每一种形式之下的与包含在两者之下的一样多(译注:天主教教义认为,领受饼或酒的任一部分即等同于领受完整的基督);全部而完整的基督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并临在于这个形式或表象的每个部分之下,完整的基督也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及其各个部分之下。此外,这水必须与酒混和。这些是他们的原话;连他们自己都承认,这些话违背主话语的力量。凡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谁看不出,此处真理本身被他们的推理颠倒了,变成了虚假?而正直的人只会从心里憎恶这些推理。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他们称之为赎罪祭的至圣至纯、里面只有神圣之物的弥撒?他们通过弥撒将神圣注入人们的身体感官,同时将黑夜注入信仰和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而这是为了他们可以在幽暗中获得统治和利益。这不也是为了植入关于他们事工的观念,让人们以为他们的事工充满主,主在它们里面,为了避免他们感到疲累,就为他们准备了酒,为了防止他们喝醉,酒里必须掺水吗?


诠释启示录 #19

19.启1:4.“约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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