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5

795.让我们举例说

795.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谁看不出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寻求并探究如何确认这一巨大虚假:圣餐中的饼和酒应当分开,饼是给平信徒的,酒是给神职人员的?仅仅阅读特伦托会议上所颁布并由教皇诏书批准的坚振圣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内容如下:一经祝圣,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连同祂的灵魂和神性,就真实、实在且体质性地包含在饼和酒中,凭这些话的力量,祂的身体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祂的血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不过,身体本身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血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灵魂临在于这两者之下,凭的是属世联系和伴随的力量,主基督的各个部分由此彼此结合,祂的神性则因与其身体和灵魂的令人赞叹的位格合一(而临在);包含在每一种形式之下的与包含在两者之下的一样多(译注:天主教教义认为,领受饼或酒的任一部分即等同于领受完整的基督);全部而完整的基督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并临在于这个形式或表象的每个部分之下,完整的基督也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及其各个部分之下。此外,这水必须与酒混和。这些是他们的原话;连他们自己都承认,这些话违背主话语的力量。凡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谁看不出,此处真理本身被他们的推理颠倒了,变成了虚假?而正直的人只会从心里憎恶这些推理。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他们称之为赎罪祭的至圣至纯、里面只有神圣之物的弥撒?他们通过弥撒将神圣注入人们的身体感官,同时将黑夜注入信仰和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而这是为了他们可以在幽暗中获得统治和利益。这不也是为了植入关于他们事工的观念,让人们以为他们的事工充满主,主在它们里面,为了避免他们感到疲累,就为他们准备了酒,为了防止他们喝醉,酒里必须掺水吗?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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