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1.启18:21.“有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因出于天堂的主的强大流注,这种宗教说服及其被玷污的一切圣言真理都将一头栽入地狱,不再出现在天使们面前。“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表示出于天堂的主的强大流注,因为“一位天使”表示主及其运作,主的运作是通过天堂实现的(AR 258, 415, 649节)。此处由于他被称为“强壮的天使”,并且“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所以所表示的是强大的运作,也就是强大的流注。“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因为“石头”表示真理,“磨”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寻求、探究和确认(参看AR 794节);但在此表示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因为它论及巴比伦。“扔在海里”表示扔进地狱。“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将这样被扔进地狱。“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将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
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这种宗教说服中所有处于其邪恶和虚假的人死后的确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就像一个公共场所,所有人首先聚集在那里;这就像所有食物首先集中在一起的胃。事实上,胃就对应于灵人界。但如今,由于这是在1757年所实现的最后审判之后,所以他们不允许像以前那样逗留在灵人界,为自己形成貌似的天堂;而是一到灵人界,他们就被送到与地狱结合的社群。他们也不时地被投入这些地狱;主就这样小心谨慎,免得他们再次出现在天使面前。因此,这就是“那城”,也就是这种宗教说服“决不能再见了”所表示的。
由于“磨石”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海”表示地狱,所以主说:
凡使这信我的小子中的一个跌倒的,倒不如把驴拉的磨石拴在他的颈项上,沉在海的深处更好。(马太福音18:6)
它在马可福音(9:42)和路加福音(17:2)中被称为“磨石”。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
你念完了这书,就把一块石头拴在书上,把它扔在幼发拉底河中间,说,巴别必如此沉下去,不得再起。(耶利米书51:63, 64)
“幼发拉底河中间”与“海”意思是一样的,因为幼发拉底河曾是边界,把巴别所在的亚述和迦南地分开。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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