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1.启18:21.“有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因出于天堂的主的强大流注,这种宗教说服及其被玷污的一切圣言真理都将一头栽入地狱,不再出现在天使们面前。“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表示出于天堂的主的强大流注,因为“一位天使”表示主及其运作,主的运作是通过天堂实现的(AR 258, 415, 649节)。此处由于他被称为“强壮的天使”,并且“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所以所表示的是强大的运作,也就是强大的流注。“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因为“石头”表示真理,“磨”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寻求、探究和确认(参看AR 794节);但在此表示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因为它论及巴比伦。“扔在海里”表示扔进地狱。“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将这样被扔进地狱。“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将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
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这种宗教说服中所有处于其邪恶和虚假的人死后的确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就像一个公共场所,所有人首先聚集在那里;这就像所有食物首先集中在一起的胃。事实上,胃就对应于灵人界。但如今,由于这是在1757年所实现的最后审判之后,所以他们不允许像以前那样逗留在灵人界,为自己形成貌似的天堂;而是一到灵人界,他们就被送到与地狱结合的社群。他们也不时地被投入这些地狱;主就这样小心谨慎,免得他们再次出现在天使面前。因此,这就是“那城”,也就是这种宗教说服“决不能再见了”所表示的。
由于“磨石”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海”表示地狱,所以主说:
凡使这信我的小子中的一个跌倒的,倒不如把驴拉的磨石拴在他的颈项上,沉在海的深处更好。(马太福音18:6)
它在马可福音(9:42)和路加福音(17:2)中被称为“磨石”。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
你念完了这书,就把一块石头拴在书上,把它扔在幼发拉底河中间,说,巴别必如此沉下去,不得再起。(耶利米书51:63, 64)
“幼发拉底河中间”与“海”意思是一样的,因为幼发拉底河曾是边界,把巴别所在的亚述和迦南地分开。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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