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因此,通过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所有人,只要愿意买,都获得了赦免,因为他们获得了属灵和永恒的财富,而不是世俗和短暂的财富,现在没有人买了。“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用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来安抚神,或以为用世俗和短暂的货物或财富,他们会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货物或财富;也就是说,用金、银、宝石、珍珠、紫色料和(启18:12, 13)所列举的其它东西,他们会换来死后的祝福和幸福。“奢侈”是指这些事物,他们声称,他们因那城的“奢侈”而成了富足。众所周知,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由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毁灭,今后没有人会买他们的圣物。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上述事物。奢侈或昂贵的东西表示教会的圣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永恒山岭的宝物,得地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耶利米书:
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利米书31:20)
“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众子比精金还宝贵。(耶利米哀歌4:2)
“锡安的众子”是指教会的真理。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3:12; 43:4; 诗篇36:7; 45:9; 49:8; 72:14; 116:15)。正因如此,经上说,那城中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而成了富足。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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