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8.启18:19.“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祸哉,祸哉,这大城”表示他们内在和外在的痛苦和悲哀,这是对如此显赫的一种宗教说服竟被完全摧毁并定罪或诅咒的一种哀悼。“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摧毁和定罪或诅咒导致的内在痛苦和悲哀,如下文所述。“哭泣悲哀,喊着”表示外在的痛苦和悲哀;“哭泣”表示灵魂的悲哀;“悲哀”表示内心的痛苦。“祸哉,祸哉,这大城”表示对她的毁灭和定罪或诅咒的深切哀悼。“祸哉”表示对灾难、不幸和定罪或诅咒的哀悼,因此“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可参看AR 416, 769, 785节);“城”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85节;以及别的地方)。“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毁灭和定罪或诅咒导致的内在痛苦和悲哀,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他们必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女子坐在地上,把尘灰撒在头上。(耶利米哀歌2:10)
约伯记:
约伯的朋友们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撒在自己的头上。(约伯记2:12)
以赛亚书:
巴别的女儿啊,你下来坐在尘土中,坐在地上,你没有宝座。(以赛亚书47: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当他们极度痛苦时,之所以把尘土撒在头上,是因为“尘土”表示被定罪或诅咒之物,这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创世记3:14; 马太福音10:14;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0-12);“头上的尘土”代表承认,即承认他们是凭自己被定罪或诅咒的,因而代表悔改(马太福音11:21; 路加福音10:13)。“尘土”表示被定罪或诅咒之物,这是因为在灵界,地狱之上的大地纯由尘土构成,没有青草和植被。
593.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在此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这从“大力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力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之所以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主正是凭这层意义而被称为“大力”,神性真理的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存在于并包含在它的终端,因而存在于并包含在圣言的字义中(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由于所指的是圣言的字义,所以经上说,他看见天使“从天降下”。类似的话论及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这圣言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至世界的,因此,它既适应在三层天堂里的天使的智慧,也适应在自然界的世人。因此,圣言在其最初起源上完全是神性,然后是属天的,后来是属灵的,最后是属世的。对被称为属天天使的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的;对被称为属灵天使的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灵的;对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对世人来说,它是属世的;因为只要世人活在肉体中,他们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这就是为何每层天堂的天使都拥有圣言,但照着他们的智慧、聪明和知识(或科学)的层级而不同;尽管就其意义而言,它在每层天堂都不同,但仍是同一部圣言。因为当来自主、在圣言里面的神性本身降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神性;当它从第三层天堂降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时,它变成属灵神性;当它从第二层天堂降到终端或第一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神性;当它从第一层天堂降到世界时,它变成属世神性圣言,就是诸如在字面上与我们同在的那种。从主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这些连续衍生物,凭自创造本身开始就建立的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存在;关于这个主题,主若愿意,以后会详述。
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在神性真理的终端中,因而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中,因为这层意义是包含一切内层意义,也就是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容器,如前所述;它因是容器,故也是基础,力量本身或一切力量都在基础中。因为高层事物若不停靠在它们的基础上,就会倒塌并分散。如果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不停靠在它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情况就会是这样,因为这层意义不仅支撑内层意义,还包含它们;因此,圣言或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不仅处于其能力,还处于其完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即:力量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那里处于其完全(AE 346, 567节)。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甚至流入最外在或终端中,它们共存于其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 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其终端中形成同步之物,按哪种次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终端里面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回应和启示在终端中给出(AC 9905, 10548节);因此,终端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由此也可知,教会教义的一切应当从圣言字义中形成并得到确认,教义也由此获得它的能力(参看AE 35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从天降下的天使”是“大力”的。在圣言中,“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一切接受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可参看AE 130, 302节);故此处“天使”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主自己在此由“天使”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本书第一章在脸和脚方面的主自己的一个类似代表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也就是主,说:
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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