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6

786.启18:17

786.启18:17, 18.“所有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那些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无论那些级别较高或尊严较大的人,还是那些级别较低或尊严较小的人,甚至直到普通民众,就是那些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启18:9-16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凭这种宗教说服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利用它赚得世界。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没有处于任何事工的秩序,却仍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即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所有乘船的”是指那些在或大或小程度上处于各种职能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他们被称为普通民众。“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
此处指的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乘船的”、“水手”和“靠海为业的”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或“掌舵的”)、“乘船的”和“水手们”只能是指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就是他们收入宝库的东西,以及财产做出贡献,又接受作为功德的祝福和宣福为回报,以及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望的其它类似东西的人。当所指的是这些人时,很明显,“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所有乘船的”是指所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船”是指属灵的货物,即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可参看AR 406节);此处的货物是属世的货物;按他们所想的,作为回报,他们会得到属灵事物。“所有靠海为业的”之所以是指所有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因为“海”表示这种宗教说服;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AR 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种宗教说服是纯外在的。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别去,丢弃她一切的门闩,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经上说“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就像此处经上说“(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同样,在以西结书:
因掌舵者的呼声,郊野就必震动,所有划桨的,就是所有水手和在海上掌舵的,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话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
然而,要知道,此处所指的,只是那些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而那些属于同一宗教说服,因在其中出生并长大而的确承认它,但对他们为篡夺神性敬拜,占有世上所有人的一切财产所用的狡猾把戏、所设的网罗陷阱一无所知,仍出于诚实的心行善,并把目光转向主的人,死后则来到幸福的人当中;因为一旦在那里被教导,他们就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提到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也有这些人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那些以同样的方式生活的尊贵人。我得以看到,在管理这些社群的人当中,有些人甚至曾是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牧;他们同样承认一些教皇诏书,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在行政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根据亲身经历所报告的内容。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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