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5

785.启18:16

785.启18:1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的深切哀悼,因为他们的荣华富贵和物质利益突然之间被彻底摧毁了。“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如前所述(AR 769节)。“这大城”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因为经上说它“穿着细麻、紫色,镶嵌着金子的衣服”;这话不能论及一座城,但能论及一种宗教说服。“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表示与前面(AR 725-727节)类似的事物,那里有同样的话,这些话总体上描述了外在形式上的壮丽事物。“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的物质利益突然之间被彻底摧毁了。“一时之间”表示突然和彻底或完全,如前所述(AR 769节),因为时间和时间的一切都表示状态(AR 476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前面所列举的事物。在耶利米书,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别的毁灭:
巴别之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和华向她所定的旨意立定,使她荒凉;人必不从你那里取石头为房角,也不取石头来作根基,因为你必荒废,直到一个时代。巴别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巴别变为荒凉,大海上涨漫过她,她被许多海浪遮盖,她的城邑变为荒凉,干旱和孤独之地。(耶利米书51:5, 26, 29, 37, 41-43)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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