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启18:1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的深切哀悼,因为他们的荣华富贵和物质利益突然之间被彻底摧毁了。“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如前所述(AR 769节)。“这大城”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因为经上说它“穿着细麻、紫色,镶嵌着金子的衣服”;这话不能论及一座城,但能论及一种宗教说服。“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表示与前面(AR 725-727节)类似的事物,那里有同样的话,这些话总体上描述了外在形式上的壮丽事物。“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的物质利益突然之间被彻底摧毁了。“一时之间”表示突然和彻底或完全,如前所述(AR 769节),因为时间和时间的一切都表示状态(AR 476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前面所列举的事物。在耶利米书,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别的毁灭:
巴别之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和华向她所定的旨意立定,使她荒凉;人必不从你那里取石头为房角,也不取石头来作根基,因为你必荒废,直到一个时代。巴别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巴别变为荒凉,大海上涨漫过她,她被许多海浪遮盖,她的城邑变为荒凉,干旱和孤独之地。(耶利米书51:5, 26, 29, 37, 41-43)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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