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姻缔结;有些特许涉及离婚;有些特许涉及邪恶,甚至大恶,以及当时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赎罪券也有特许;有些特许涉及在未经世俗统治者授权的情况下的行政管理权;其中还包括对公爵的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充实修道院、扩充其宝库的人承诺天堂的喜乐,称他们的礼物是神圣而有功德的善行本身而获利。他们通过让这些人深信圣徒的权柄和帮助,以及他们所行的神迹而诱使他们如此行。尤其是,当富人生病时,他们就暗算他们,那时还灌输地狱的恐怖,从而通过承诺照着他们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逐渐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折磨之地解脱出来,从而获准进入天堂来勒索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断言,炼狱纯粹是巴比伦为了物质利益而虚构的,既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各人照着他在世上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准备。在灵人界,没有人会受到任何折磨;不过,恶人在做好准备后进入地狱时,首先进入折磨。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喜乐与地上的很相似,因为那里的居民与地上的人结合,后者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灵人界,他们的外在会逐渐脱去,他们的内在因此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事实上,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也是掌控他们外在的爱;当这爱被揭示出来时,人的真实品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按照这爱的品质,他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良善,就被送往天堂;若为邪恶,就被送往地狱。情况就是这样,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到现在这已经持续了二十年了。因此,我可以断言,炼狱是可称之为恶魔般的虚构,因为它是为了利益,为了掌控灵魂的权力,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灵魂的权力而编造的。
启16:1
959. 启16: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显现。这从“从殿中出来的声音”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殿中出来的声音”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261, 668节);声音从中出来的“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圣言,神性真理,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都在圣言中(AE 948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如前面所常说的。由于他们所拿的“七小瓶或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七位天使”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显现。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进一步论述了它们的显现。
(续:第二诫)
前一章在每一节的末尾论述了十诫中的第一诫,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论述十诫的其它诫命;此处是第二诫:不可亵渎神的名。此处首先阐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然后阐明“亵渎”它是什么意思。“神的名”表示神被敬拜所凭借的一切品质。因为神在自己的品质中,就是祂自己的品质。神的本质是神性之爱,祂的品质是由此而来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对地上的我们来说,它就是圣言。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因此,它也是取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因为敬拜就是照该教义来进行的。
由于祂的品质是多方面的,因为它包含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有许多名字;每个名字都涉及并表达祂的品质,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除了其它名字外,祂还被称为“耶和华”(Lord Jehovah),“万军之耶和华”,“主”,“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神”,“弥赛亚或基督”,“耶稣”,“救主”,“救赎主”,“创造者或造物主”,“形成者”,“制作者或造作者”(Maker),“王”,“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磐石和石头”,“示罗”,“沙代”,“大卫”,“先知”,“神的儿子”,“人子”。所有这些名字都是那一位神的名字,那一位神就是主;然而,在圣言提到它们的地方,它们表示不同于其它神性属性或品质的某种普遍属性或神性品质。同样,在祂被称为“父,子,圣灵”的地方,不要理解为三个神,要理解为一位神;或它们不是三个神性,而是一个神性。这三位一体为一,就是主。
由于每个名字都表示某种不同的属性或品质,所以“亵渎神的名”不是指亵渎名字本身,而是指亵渎祂的品质。名字之所以也表示品质,是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神或主的品质就是来自祂的一切,祂凭借这一切而受到敬拜。这就是为何在地狱,主的神性品质得不到承认,所以那里不能提主的名;这也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能说出主的名,除非祂的神性被承认;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心里,因而出于爱和由此而来的承认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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