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3.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因怕她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示诅咒之前的状态,以及那时那些通过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来获利之人的恐惧和哀悼。“这些物件的客商”,就是上一节所论述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并一切肥甘和华美物件的客商,表示那些通过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而变得富有,也就是获利的人。这些“客商”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所有利用这些事物或手段来获利的人,无论品级高低。品级较高的,就包括在内,这一点从启18:2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品级较低的,也包括在内,这一点从启18:11(AR 771节)明显看出来。“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示当他们处于远离诅咒的状态,那时仍处于对惩罚的恐惧,并处于哀悼时,如前所述(AR 769节),那里说了同样的话。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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