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3.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因怕她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示诅咒之前的状态,以及那时那些通过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来获利之人的恐惧和哀悼。“这些物件的客商”,就是上一节所论述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并一切肥甘和华美物件的客商,表示那些通过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而变得富有,也就是获利的人。这些“客商”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所有利用这些事物或手段来获利的人,无论品级高低。品级较高的,就包括在内,这一点从启18:2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品级较低的,也包括在内,这一点从启18:11(AR 771节)明显看出来。“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示当他们处于远离诅咒的状态,那时仍处于对惩罚的恐惧,并处于哀悼时,如前所述(AR 769节),那里说了同样的话。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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