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6.人若不知道“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铜”、“铁”、“大理石”、“器皿”表示什么,可能会对经上列举这些事物感到奇怪,以为它们只是为了主题的升华而堆砌的词语。但从解释可以明显看出,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这些词充分描述这一事实: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教条之人没有一个真理;如果没有一个真理,那么他们就没有一个系教会良善的良善。
我曾与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人交谈过,甚至与一些在尼西亚会议、拉特兰会议、特兰托大公会议上担任教皇使节的人交谈过;一开始,他们都以为他们所颁布的东西是纯洁而神圣的真理,但经过教导和那时从天上所赐的光照之后,他们承认,他们没有看到一个真理。但由于那时他们比其他人更确认他们的法令,所以他们自己熄灭了这光照之后,又回到了他们以前的信仰。他们尤其相信,他们所颁布的关于洗礼和称义的法令是真理。然而,当处于光照时,他们看到,并出于这被光照的视觉承认,没有人从亚当那里获得原罪,人的罪来源于他自己的历代祖先;这罪不是在洗礼中通过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而除去的;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是人为的虚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永远不会被灌输给任何吃奶的婴儿,因为信仰要求思考,或属于思考的人。
他们进一步看到,洗礼是神圣的,是一项圣礼,因为它是一种标志和纪念,表明人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对天堂来说,它是一个标志,对人来说,它是一个纪念。此外,人通过受洗被引入教会,就像以色列人通过穿越约旦河被引入迦南地、耶路撒冷的居民通过约翰的洗礼为接受主做好准备一样,因为没有在天上天使面前的这个标志,犹太人不可能在耶和华,即主在肉身中降临时生存和生活。与这些类似的是他们所批准的关于称义的东西。主功德的归算既不存在,也没有被赐予,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另外,被称为“原罪”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亚当,而是来自一个人的历代祖先,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77节)。至于在圣言中,“亚当”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圣治》241节。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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