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76

776.人若不知道“

776.人若不知道“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铜”、“铁”、“大理石”、“器皿”表示什么,可能会对经上列举这些事物感到奇怪,以为它们只是为了主题的升华而堆砌的词语。但从解释可以明显看出,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这些词充分描述这一事实: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教条之人没有一个真理;如果没有一个真理,那么他们就没有一个系教会良善的良善。
我曾与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人交谈过,甚至与一些在尼西亚会议、拉特兰会议、特兰托大公会议上担任教皇使节的人交谈过;一开始,他们都以为他们所颁布的东西是纯洁而神圣的真理,但经过教导和那时从天上所赐的光照之后,他们承认,他们没有看到一个真理。但由于那时他们比其他人更确认他们的法令,所以他们自己熄灭了这光照之后,又回到了他们以前的信仰。他们尤其相信,他们所颁布的关于洗礼和称义的法令是真理。然而,当处于光照时,他们看到,并出于这被光照的视觉承认,没有人从亚当那里获得原罪,人的罪来源于他自己的历代祖先;这罪不是在洗礼中通过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而除去的;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是人为的虚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永远不会被灌输给任何吃奶的婴儿,因为信仰要求思考,或属于思考的人。
他们进一步看到,洗礼是神圣的,是一项圣礼,因为它是一种标志和纪念,表明人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对天堂来说,它是一个标志,对人来说,它是一个纪念。此外,人通过受洗被引入教会,就像以色列人通过穿越约旦河被引入迦南地、耶路撒冷的居民通过约翰的洗礼为接受主做好准备一样,因为没有在天上天使面前的这个标志,犹太人不可能在耶和华,即主在肉身中降临时生存和生活。与这些类似的是他们所批准的关于称义的东西。主功德的归算既不存在,也没有被赐予,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另外,被称为“原罪”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亚当,而是来自一个人的历代祖先,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77节)。至于在圣言中,“亚当”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圣治》241节。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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