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些事物与前面所阐述的那些事物很相似(AR 772, 773节);唯一区别在于,首先提到的事物是指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22节);其次提到的事物是指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73节);现在提到的事物,即“香木”和“象牙的器皿”是指属世的良善和真理。
事实上,智慧和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真理和良善也有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被称为属天的,第二个层级被称为属灵的,第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的。这三个层级自出生时就存在于每个人里面;一般来说,它们也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这就是天堂有三层的原因,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彼此完全不同;主在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但这不是解释教会在那些处于属天层级的人中间,在那些处于属灵层级的人中间,以及在那些处于属世层级的人中间各是何性质或品质的地方;但相关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的第三部分,那里论述了这些层级。此处只说明,对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来说,既没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没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甚至没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首先提到的是属灵事物,这是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成为属灵的,只要他们心里像嘴上说的那样视圣言为神圣;但他们不能变成属天的,因为他们不靠近主,而是靠近活人和死人,并敬拜他们。这就是属天事物其次被提到的原因。
“香木”表示属世良善,因为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石”表示真理;“香木”从意思是“二”的一个词那里获得它的名字,“二”也表示良善。这良善是属世良善,因为木头不像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朱红色料那样,是珍贵材料;这同样适用于石头。表示属世真理的“象牙”也是如此。“象牙”表示属世真理,因为它是白色的,并且能被抛光,还因为它是从大象嘴里突出来的,也构成大象的力量。为让“象牙”可以成为“香木”所表示的良善之属世真理,经上说“象牙的器皿”,因为“器皿”表示盛东西的,在此表示盛良善的真理。
“木”表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出埃及记:
玛拉的苦水因丢进来的木头而变甜。(出埃及记15:25)
又:
写有律法的石版被放在皂荚木制成的柜子里。(出埃及记25:10-16)
列王纪:
耶路撒冷的圣殿外面用木头遮盖,里面用木头贴上。(列王纪上6:9, 15)
出埃及记:
旷野中的祭坛是用木头做的。(出埃及记27:1, 6)
此外还有以下经文;哈巴谷书:
石头必从墙里呼叫,梁木必应声。(哈巴谷书2:11)
以西结书:
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你的货财为掠物,将你的石头、木头都抛在海中间。(以西结书26:12)
有话对先知说:
他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犹大和以色列人的名字;还写上约瑟和以法莲的名字;我要使它们成为一根。(以西结书37:16, 19)
耶利米哀歌:
我们出银钱才得水喝,我们的木柴也是付代价而来的。(耶利米哀歌5:4)
申命记:
若有人与同伴同入森林,斧头从木柄脱落到同伴身上,以致于他死了,他要逃往一座避难城或逃城。(申命记19:5)
这是因为“木”表示良善;因此,他不是出于邪恶,或怀着邪恶的意图,而是因失误而将同伴致死,因为他处于良善;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但“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受诅咒之物;如他们制作木头雕像,并崇拜它们(申命记4:23-28; 以赛亚书37:19; 40:20; 耶利米书10:3, 8; 以西结书20:32);还有,挂在木头上是一种诅咒(申命记21:22, 23)。“象牙”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可从提到象牙的经文(如以西结书27:6, 15; 阿摩司书3:15; 6:4; 诗篇45:8)明显看出来。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