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73

773.“细麻布、紫

773.“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即“金”、“银”、“宝石”和“珍珠”,表示总体上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72节);但此处这些事物,即细麻布、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表示总体上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为对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来说,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所以现在经上提到这些事物,因为按顺序,接下来就是它们。这些事物的情况与前面的是一样的,所以除了前面的章节给出的解释外,无需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我们将在下一章解释“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19:8,AR 814, 815节)这句话时予以说明。“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真理(可参看AR 725节)。“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而表示良善,因其光泽而表示真理。“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 13)中被提到过。

诠释启示录 #838

838.“都在右手上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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