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3.“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即“金”、“银”、“宝石”和“珍珠”,表示总体上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72节);但此处这些事物,即细麻布、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表示总体上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为对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来说,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所以现在经上提到这些事物,因为按顺序,接下来就是它们。这些事物的情况与前面的是一样的,所以除了前面的章节给出的解释外,无需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我们将在下一章解释“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19:8,AR 814, 815节)这句话时予以说明。“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真理(可参看AR 725节)。“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而表示良善,因其光泽而表示真理。“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 13)中被提到过。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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