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3.“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即“金”、“银”、“宝石”和“珍珠”,表示总体上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72节);但此处这些事物,即细麻布、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表示总体上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为对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来说,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所以现在经上提到这些事物,因为按顺序,接下来就是它们。这些事物的情况与前面的是一样的,所以除了前面的章节给出的解释外,无需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我们将在下一章解释“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19:8,AR 814, 815节)这句话时予以说明。“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真理(可参看AR 725节)。“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而表示良善,因其光泽而表示真理。“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 13)中被提到过。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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