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他们的“货物”无非表示此处所列举的事物;因为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大量金、银、宝石和珍珠,他们利用他们使之为神圣和神性的宗教事物来获取这些东西。在最后的审判之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拥有这些东西;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为自己可以说形成天堂,并通过各种艺术从天上为自己获取这些东西,事实上像在世上那样堆满他们的地下室。但在最后的审判之后,当他们虚构的天堂被摧毁时,所有这些东西都化为尘土和灰烬,被东风吹走,像被亵渎的尘土一样被撒在他们的地狱上。关于这个主题,可阅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被目睹和描述的事。
这种宗教说服被推翻,其信徒被扔进地狱之后,他们处于如此悲惨的状态,以至于不知道金、银、宝石和珍珠是什么。原因在于,“金”、“银”和“宝石”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珍珠”对应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由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也没有它们的知识或认知,而是有邪恶和虚假,以及它们的知识或认知,所以他们无法拥有这些宝物,只能拥有诸如对应于他们状态的那类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又廉价,颜色又丑陋的材料;他们也有一些海贝壳,他们把心放在它们上面,就像他们以前把心放在上述宝物上一样。
要知道,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唯一不同的是: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灵界居民的内层。那些处于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良善中所获得的智慧之人,拥有辉煌壮丽的事物,而那些处于源于虚假和邪恶的疯狂之人,则拥有对立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自创造时,就是当心智的属灵之物下降到身体的感官之物时,就存在了;因此,在灵界,只要别人进入自己的房间,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品质。
由此明显可知,“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于对应关系,“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可参看AR 211, 726节)。“宝石”表示属灵真理(AR 231, 540, 726节)。“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727节)。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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