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他们的“货物”无非表示此处所列举的事物;因为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大量金、银、宝石和珍珠,他们利用他们使之为神圣和神性的宗教事物来获取这些东西。在最后的审判之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拥有这些东西;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为自己可以说形成天堂,并通过各种艺术从天上为自己获取这些东西,事实上像在世上那样堆满他们的地下室。但在最后的审判之后,当他们虚构的天堂被摧毁时,所有这些东西都化为尘土和灰烬,被东风吹走,像被亵渎的尘土一样被撒在他们的地狱上。关于这个主题,可阅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被目睹和描述的事。
这种宗教说服被推翻,其信徒被扔进地狱之后,他们处于如此悲惨的状态,以至于不知道金、银、宝石和珍珠是什么。原因在于,“金”、“银”和“宝石”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珍珠”对应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由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也没有它们的知识或认知,而是有邪恶和虚假,以及它们的知识或认知,所以他们无法拥有这些宝物,只能拥有诸如对应于他们状态的那类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又廉价,颜色又丑陋的材料;他们也有一些海贝壳,他们把心放在它们上面,就像他们以前把心放在上述宝物上一样。
要知道,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唯一不同的是: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灵界居民的内层。那些处于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良善中所获得的智慧之人,拥有辉煌壮丽的事物,而那些处于源于虚假和邪恶的疯狂之人,则拥有对立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自创造时,就是当心智的属灵之物下降到身体的感官之物时,就存在了;因此,在灵界,只要别人进入自己的房间,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品质。
由此明显可知,“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于对应关系,“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可参看AR 211, 726节)。“宝石”表示属灵真理(AR 231, 540, 726节)。“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727节)。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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