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71

771.启18:11

771.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圣统制中那些通过圣物来事奉和获利的品级较低的人,在此表示他们的痛苦,因为巴比伦毁灭之后,他们的宗教事物不再被承认为神圣,而是被承认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此,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通过它们获利。“客商”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因为前面提到的“地上的列王”是指在这个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参看AR 767节);因此,“地上的客商”是指那些通过圣物来事奉并获利的人。他们“哭泣悲哀”表示他们的痛苦,如前所述(AR 767节)。“他们的货物”表示他们用来谋利或获取利润的神圣事物或宗教事物。“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不想拥有它们,因为它们不是神圣的,而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买”是指为自己获得(AR 606节)。对此,我们在耶利米书读到:
巴别,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所得好处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3)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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