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8

768.此处要说一说

768.此处要说一说主对彼得所说的关于“天国的钥匙”,以及“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并且已经转移给作为彼得的继任者的他们;主就这样把祂的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他理应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然而,从主的话本身很明显地看出,祂根本没有给彼得丝毫权柄,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主说这些话之前,那里的神性真理,即磐石,就是彼得所承认的;而这是彼得所承认的: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 16)
这就是主把教会建立于其上的真理,那时,彼得代表这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把祂的教会建立在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统治天地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此是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建立在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是指主。
在灵界,我曾与巴比伦民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主将统治天地的权柄转给了彼得。由于这是他们的宗教之首,或说主要信条,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经上说得很清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会问一下。当他们询问时,被教导说,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就像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被进一步教导说,在圣言中取了名字的人在天上都没有如此取名,相反,天使们在名字中会理解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在圣言中,“彼得”是指源于良善的教会真理,与“彼得”一同被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由此可知,任何权柄都没有被赐给彼得,而是被赐给了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都属于主。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给他们,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即灵义;因为它是给天使的,而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阅读这圣言时,清楚地看到,那里没有提到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圣言,他们愤怒地弃绝了它,若不是在那一刻,它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他们几乎要用牙齿把它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愿意,但还是确信,这权柄唯独属于主,一丁点也不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一种神性权柄。

诠释启示录 #293

293.启4:11.

293.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拯救都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主啊,你是配得的”、“荣耀,尊贵”,以及“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啊,你是配得的”是指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AE 288节);“权柄”或能力是指拯救。此处“权柄”或能力表示拯救,是因为一切神性能力或权柄都视拯救为目的;事实上,人凭神性能力或权柄被改造,后来被引入天堂,在那里躲避邪恶和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那些为自己索取这种能力或权柄的人完全不知道拯救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改造,也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为自己索取主的权柄,就是索取凌驾于主自己之上的权柄,这种权柄被称为“黑暗的权势”(路加福音22:53)。

论及主的权柄或能力主要关注拯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你曾赐给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可福音:

他们对祂的教义感到很惊奇,因为祂教导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马可福音1:22)

路加福音:

祂用权柄和能力吩咐污灵,污灵就出来。(路加福音4:36)

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许多经文。此外,主拥有管理一切的权柄,因为祂是独一神;但人类的拯救是权柄的首要目标,因为众天堂和世界都是为人类而被造的;拯救就是对发出的神性的接受。

“主啊,你是配得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是因为“你是配得的”表示祂拥有功德。主的功德在于,祂在世时征服地狱,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并荣耀祂的人身或人性,这一切都是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祂拯救了人类中所有信祂的人,也就是所有遵行祂诫命的人(约翰福音1:12, 13)。此外,在圣言中,这种功德被称为“公义”,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由此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关于这种功德,或主的这种公义,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 294节),以及该书(300–306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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