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8.此处要说一说主对彼得所说的关于“天国的钥匙”,以及“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并且已经转移给作为彼得的继任者的他们;主就这样把祂的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他理应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然而,从主的话本身很明显地看出,祂根本没有给彼得丝毫权柄,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主说这些话之前,那里的神性真理,即磐石,就是彼得所承认的;而这是彼得所承认的: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 16)
这就是主把教会建立于其上的真理,那时,彼得代表这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把祂的教会建立在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统治天地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此是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建立在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是指主。
在灵界,我曾与巴比伦民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主将统治天地的权柄转给了彼得。由于这是他们的宗教之首,或说主要信条,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经上说得很清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会问一下。当他们询问时,被教导说,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就像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被进一步教导说,在圣言中取了名字的人在天上都没有如此取名,相反,天使们在名字中会理解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在圣言中,“彼得”是指源于良善的教会真理,与“彼得”一同被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由此可知,任何权柄都没有被赐给彼得,而是被赐给了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都属于主。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给他们,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即灵义;因为它是给天使的,而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阅读这圣言时,清楚地看到,那里没有提到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圣言,他们愤怒地弃绝了它,若不是在那一刻,它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他们几乎要用牙齿把它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愿意,但还是确信,这权柄唯独属于主,一丁点也不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一种神性权柄。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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