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95.启2:l.“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的纪念。这从“写”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了纪念(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8620节)。它之所以是给教会里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是因为“以弗所教会的天使”就表示这些人。所表示的是这些人,这一点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明显看出来。仅从写给每个教会的信的内义就能知道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什么。之所以说从“从内义”,是因为启示录中的一切都是预言,预言只能通过内义来解释。读先知书的人谁看不出其中隐藏着比明显的字义更深的奥秘?由于纯属世人无法看到这些奥秘,所以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就忽略了那些他们不理解的东西,承认其中隐藏着他们所不知的意义或奥秘,一些人称之为神秘。有些人知道,这就是圣言的属灵一面,因为他们认为圣言在其核心处是属灵的;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然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这是圣言的灵义,天使以灵义来理解圣言,并且天堂通过灵义而与教会之人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是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指教会的教义,这些教义只能从圣言获得。至于经上为何说“写信给教会的天使”,而不是给教会,可参看前文(AE 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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