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6

766.“她也必在火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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