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5

765.启18:8.

765.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表示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时,对他们所行邪恶的惩罚会回到他们身上,这些惩罚就是死亡、悲哀和饥荒:死亡是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悲哀是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饥荒是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因此”是指这一事实:“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64节)。“一天之内”表示最后审判之时,这个时间也被称为“审判之日”。“灾殃”表示对他们在世上所行邪恶的惩罚,那时,这些邪恶会回到他们身上。“死亡”表示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这在前面被称为折磨(AR 763节);稍后我们会说一说这种死亡。“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如前所述(AR 764节)。“饥荒”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没有对功用的爱,除非为了自我的人就进入这三种灾殃或惩罚。这些人心里也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和自然界。来自这个民族的其他所有具有这种性质,但没有在自己里面深入思考的人都是偶像崇拜者。从前面(参看AR 323节)可以看到,被称为“饥荒”的灾殃或惩罚,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
诚然,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理性,即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仍留在死后的每个人身上。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充满宗教虚假的人,死后不愿意理解真理;不愿意可以说就是不能。出于不愿意的这种不能就在所有这些人中间,并由此增长,他们出于为了统治而对虚假的欲望的快乐,不断充满新确认的虚假,从而在理解力上变成纯粹的虚假,并永远保持。在耶利米书,关于巴别的这些话也有类似含义:
你们的母亲大大羞愧,生你们的已满面羞惭;看哪,结局必是旷野、旱地和沙漠;因耶和华的忿怒,必无人居住,要全然荒废;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受惊骇,又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2, 13)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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