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他们死后所受的公正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和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回到他们身上,这被称为报应(或报复、报仇)的律法。“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他们死后所受的公正的报应和惩罚。“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和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回到他们身上。“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虚假将以同样的方式回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AR 316, 635, 649, 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别;耶利米书:
照着巴别的作为报应她,照她所做的对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50:29)
又:
这是耶和华的报仇,你们要向巴别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50:15)
诗篇:
巴别的女儿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是他们所迷惑和毁灭的人要报复他们;但按照灵义,不是这些人要报复他们,而是他们自己要报复自己,因为一切邪恶都自带惩罚。这话与圣言经常说的话很相似,即:神会为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伤害而报应和报复,并出于怒气和愤怒而毁灭他们;然而,是他们向神所犯的邪恶本身如此行;因此,他们向自己如此行;因为这就是报应(或报复、报仇)的律法,该律法从这条神性律法中获得自己的真正起源: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律法是相爱或仁爱的律法,由此产生了它在地狱的对立的律法,即: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并不是说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如此行,而是说他们对自己如此行;因为报复的报应来自对天堂的这条生活律法的反对,仿佛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与量和质非常一致:
愿那些迫害我的蒙羞,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破毁破毁他们。(耶利米书17:18)
以下经文也表示与他们远离邪恶的量和质非常一致:
你们要安慰我的百姓,因为她的争战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 2)
撒迦利亚书: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宣告,我必加倍补偿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以赛亚书:
因为你们的羞辱必加倍,在他们的地上,他们必加倍拥有,永远的喜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61:7)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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