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0

760.启18:4.

760.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是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还是那些没有处于其中的人,都要小心,不要通过承认和情感而与它结合,免得他们在灵魂上与它的可憎之物结合,并灭亡。“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是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还是那些没有处于其中的人,因为经上接着说:“我的民要从她那里出来”,也就是说,所有靠近主的人(要出来)。这劝诫来自主,因为声音是“从天上”来的。“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他们要小心,免得他们在灵魂上与它的可憎之物结合;由于结合是通过承认和情感实现的,所以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他们的“罪”是可憎之物,因为它们在前一章(启17:4)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免得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免得他们灭亡,因为“灾殃”表示邪恶和虚假,同时表示因它们而毁灭。这些由前面(AR 657, 673, 676节)和别处的“灾或灾殃”来表示。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耶利米书:
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巴别中间出去,各人拯救自己的灵魂,躲避耶和华烈怒,免得你们的心软弱,因风声而惧怕。(耶利米书51:45-46)
又:
你们要从巴别中间中逃出,各人救自己的灵魂,免得你因她的罪孽被剪除。(耶利米书51:6)
又:
离弃巴别,让我们各人各归本地去吧,因为她受的审判直达诸天,又高抬自己,直到云霄。(耶利米书51:9)
以赛亚书:
你们要从巴别出来,用歌唱的声音从迦勒底人中逃脱;要将这事传扬,叫它被听见;你们要将这事宣扬到地极;说,耶和华救赎了。(以赛亚书48:20, 21; 耶利米书50:8)。

诠释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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