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59

759.“地上的客商

759.“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这个圣统制中,那些通过对圣物的统治来追求神性威严和至高无上的荣耀,并不断通过增加他们名下的修道院和财产,以及他们无止境地从世界所聚敛和累积的财富来坚固它,因而从归给他们自己的属天和属灵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肉体和属世的快乐和愉悦的大大小小品级的人。巴比伦的“客商”只能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大大小小品级的人,因为在本章第23节经文中,经上说他们“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让他们“发了财”的“极度奢华”只能是指教条,他们以这些教条为手段来为自己获得对人们灵魂的统治权,从而也获得对他们的财产和财富的统治权。人们都知道,他们无止境地聚敛这些东西,用它们填满自己的宝库;人们也知道,他们贩卖教会的圣物,如通过向修道院、圣徒及其像献上供物和礼物,通过各种弥撒、赎罪券、豁免来出售救赎,即天堂。
谁看不出,如果教皇的统治在宗教改革时期没有被打破,那么他们就会搜刮整个欧洲所有国家的财产和财富,然后成为唯一的领主,而其余的人都成为奴隶?自以前的几个世纪或时代以来,他们不是极其富裕吗?那时,他们有权统治皇帝和国王,如果他们不服从,他们就能把他们逐出教会,并废黜。他们不是仍拥有巨额的年收入,以及装满金银宝石的巨大宝库吗?一种类似的野蛮统治仍占据他们当中许多人的心智;这种统治若超出界限,就只有通过对失去它的恐惧而被约束了。然而,对他们来说,如此庞大的收入、财宝和财产,除了让他们以此为快乐,以此为骄傲,并坚固他们的统治,直到永远之外,还有什么用呢?由此明显可知,“地上的客商因巴比伦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什么。在以赛亚书,他们也被称为“客商或商人”:
巴别的居民变得像碎秸,火已将他们烧尽;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从你幼年以来,你的客商都是如此。(以赛亚书47:14, 15)
在圣言中,买卖和交易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财富,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反面意义是虚假和邪恶的知识或认知;通过后者赚得世界,通过前者赚得天堂。因此,主将天国比作寻找好珍珠的商人(马太福音13:45, 46);将教会之人比作得到他连得用来做买卖赚钱的仆人(马太福音25:14-30);得到十英镑,同样用来做买卖赚钱的仆人(路加福音19:12-26)。由于“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所以以西结书的整个第27章都在论述她的交易和获利;经上论到她说: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靠你交易的丰富智慧为自己增添财富。(以西结书28:4, 5)
在别处:
推罗荒废了,她的客商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23:1, 8)
在迦南地的犹太人当中,败坏的教会被称为“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3, 29; 21:30; 29:14; 17:4; 28:18)。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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