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497.“把它倒在地上”表示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流注。这从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是指从天堂而降的神性之爱的流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那些将要被彼此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因为灵界有陆地、小山和大山,这些陆地、小山和大山都有人居住;天使住在小山和大山上,这些是天堂;那些将要彼此分离的人住在小山和大山之下的陆地上;所以“陆地或地”在此表示低层部分。在灵界,这些事物的外貌类似于我们地上的,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和小著《最后的审判》中已经说明,在前面的解释中有时也说明了。由此可见,“把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倒在地上”表示从天堂而降、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神性之爱的流注。因为有些善人与恶人一起在其中的社群在下面的陆地上,在最后审判发生之前,这些人必须彼此分离。事实上,自主的时代起,直到最后审判之时,所有能过着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并通过这种生活表面上模仿属灵生活的人都被容忍。这些人被容忍,甚至直到最后的审判,至于原因,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69, 70节);被毁的“先前的天”就由他们形成(LJ 65–72节)。这些社群,或“先前的天”也有简单善人在里面,一些人与那里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一些人则与其它地方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只通过一种虔诚和神圣的外在与他们相结合;然而,在审判之前,善人必须与恶人分离,以便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投入地狱;由于这种分离是通过从天堂而降、进入所有这些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实现的,所以显而易见,“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表示进入低层部分的这种流注。关于该流注在善人和恶人身上的运作,可参看前文(AE 413, 418a, 419, 426, 489, 4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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