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57

757.“和各样污秽

757.“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表示那些在这些地狱里的人之意愿的邪恶,因而行为的邪恶,以及思维的虚假,因而意图的虚假是属魔鬼的,因为他们从主转向他们自己。“巢穴”表示地狱,因为这些天主教徒被关押在那里;“灵”表示属于情感或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鸟”表示属于思维或理解力,因而属于意图的一切。因此,“污秽之灵”和“污秽之鸟”表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邪恶,以及属于思维,因而属于意图的一切虚假。由于他们所持有的邪恶和虚假在地狱中,所以所表示的是,它们是属魔鬼的;由于他们从主转向他们自己,所以这污秽的“鸟”也被称为“可憎的”。在先知书中,类似的话描述了巴别;因此,在以赛亚书:
巴别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逗留;只有走兽(ziim)躺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必满了夜枭(Ochim),猫头鹰的女儿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鸮鸟(ijim)也必在她宫中呼应,龙必在她奢华的宫殿中回应。(以赛亚书13:19-22)
同一先知书:
我必将巴别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一并剪除;我必使她成为麻鳽的产业。(以赛亚书14:22, 23)
耶利米书:
猛兽(tziim)和土狼(ijim),并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巴比伦,正如神倾覆所多玛、蛾摩拉,和邻近的村落一样;必无人子住在那里。(耶利米书50:39, 40)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各样污秽之灵和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表示那些在这些地狱里的人之意愿的邪恶,因而行为的邪恶,以及思维的虚假,因而意图的虚假是属魔鬼的,因为他们从主转向他们自己。
从圣言明显看出,“鸟”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和思维,因而属于意图的那类事物,无论是在坏的意义上还是在好的意义上。在以下经文中,经上在坏的意义上提到它们;但以理书:
一七中间,我必使祭祀止息,荒凉最终必临到那可憎的鸟身上,直到完结,毁灭必滴落。(但以理书9:27)
以赛亚书:
鸬鹚和麻鳽却要得地,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中。(以赛亚书34:11)
在上述经文中,“夜枭”(Ochim)、“走兽”(ziim)、“猫头鹰的女儿”和“龙”无非表示地狱的虚假;地狱的虚假也由落在尸体上、被亚伯兰赶走的“鸷鸟”(创世记15:11),被给予他们的尸首为食物的鸟(耶利米书7:33; 15:3; 16:4; 19:7; 34:20; 以西结书29:5; 诗篇79:1,2),以及吞吃所播种之物的鸟(马太福音13:3, 4)来表示。
在以下经文中,经上在好的意义上提到“鸟”;诗篇:
愿爬行物和飞鸟都赞美耶和华的名。(诗篇148:10, 13)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约伯记:
问走兽,它们必指教你,或问空中的飞鸟,它们必告诉你;从这一切看来,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作成这事的呢?(约伯记12:7-9)
耶利米书:
我观看,看哪,无人,天上的飞鸟也都逃离。(耶利米书4:25)
又:
天上的飞鸟,以至走兽,都逃走了,因为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0, 11; 12:9)
何西阿书:
没有真理,没有怜悯,也没有神的知识;因此,这地必为田野的走兽和天上的飞鸟悲哀。(何西阿书4:1, 3)
以赛亚书:
我是神,我召飞鸟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远地来。(以赛亚书46:9, 11)
以西结书:
亚述曾是黎巴嫩的香柏树,所有飞鸟都在它枝子上搭窝,所有大民族都在它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 6)
别的地方也说了类似的话,就是与论及此处作为香柏树的亚述的话相似的话(如以西结书17:23; 但以理书4:10-14, 20, 21; 马太福音13:31-32; 马可福音4:32; 路加福音13:19)。以西结书: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一切走兽说,你们来赴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 21; 启示录19: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8:1, 6; 以西结书38:20; 何西阿书9:11; 11:9, 11; 西番雅书1:3; 诗篇8:6-8; 50:11; 104:10, 12)。“鸟”表示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思维和意图的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鸟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有一切属和一切物种的鸟;天堂有最漂亮的鸟,有天堂鸟、斑鸠和鸽子;而地狱则有龙、猫头鹰、角鸮和其它类似的鸟;这一切都是活生生的代表,在天堂,是源于良善情感的思维的代表,在地狱,则是源于邪恶情感的思维的代表。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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