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7.“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表示那些在这些地狱里的人之意愿的邪恶,因而行为的邪恶,以及思维的虚假,因而意图的虚假是属魔鬼的,因为他们从主转向他们自己。“巢穴”表示地狱,因为这些天主教徒被关押在那里;“灵”表示属于情感或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鸟”表示属于思维或理解力,因而属于意图的一切。因此,“污秽之灵”和“污秽之鸟”表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邪恶,以及属于思维,因而属于意图的一切虚假。由于他们所持有的邪恶和虚假在地狱中,所以所表示的是,它们是属魔鬼的;由于他们从主转向他们自己,所以这污秽的“鸟”也被称为“可憎的”。在先知书中,类似的话描述了巴别;因此,在以赛亚书:
巴别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逗留;只有走兽(ziim)躺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必满了夜枭(Ochim),猫头鹰的女儿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鸮鸟(ijim)也必在她宫中呼应,龙必在她奢华的宫殿中回应。(以赛亚书13:19-22)
同一先知书:
我必将巴别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一并剪除;我必使她成为麻鳽的产业。(以赛亚书14:22, 23)
耶利米书:
猛兽(tziim)和土狼(ijim),并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巴比伦,正如神倾覆所多玛、蛾摩拉,和邻近的村落一样;必无人子住在那里。(耶利米书50:39, 40)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各样污秽之灵和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表示那些在这些地狱里的人之意愿的邪恶,因而行为的邪恶,以及思维的虚假,因而意图的虚假是属魔鬼的,因为他们从主转向他们自己。
从圣言明显看出,“鸟”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和思维,因而属于意图的那类事物,无论是在坏的意义上还是在好的意义上。在以下经文中,经上在坏的意义上提到它们;但以理书:
一七中间,我必使祭祀止息,荒凉最终必临到那可憎的鸟身上,直到完结,毁灭必滴落。(但以理书9:27)
以赛亚书:
鸬鹚和麻鳽却要得地,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中。(以赛亚书34:11)
在上述经文中,“夜枭”(Ochim)、“走兽”(ziim)、“猫头鹰的女儿”和“龙”无非表示地狱的虚假;地狱的虚假也由落在尸体上、被亚伯兰赶走的“鸷鸟”(创世记15:11),被给予他们的尸首为食物的鸟(耶利米书7:33; 15:3; 16:4; 19:7; 34:20; 以西结书29:5; 诗篇79:1,2),以及吞吃所播种之物的鸟(马太福音13:3, 4)来表示。
在以下经文中,经上在好的意义上提到“鸟”;诗篇:
愿爬行物和飞鸟都赞美耶和华的名。(诗篇148:10, 13)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约伯记:
问走兽,它们必指教你,或问空中的飞鸟,它们必告诉你;从这一切看来,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作成这事的呢?(约伯记12:7-9)
耶利米书:
我观看,看哪,无人,天上的飞鸟也都逃离。(耶利米书4:25)
又:
天上的飞鸟,以至走兽,都逃走了,因为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0, 11; 12:9)
何西阿书:
没有真理,没有怜悯,也没有神的知识;因此,这地必为田野的走兽和天上的飞鸟悲哀。(何西阿书4:1, 3)
以赛亚书:
我是神,我召飞鸟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远地来。(以赛亚书46:9, 11)
以西结书:
亚述曾是黎巴嫩的香柏树,所有飞鸟都在它枝子上搭窝,所有大民族都在它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 6)
别的地方也说了类似的话,就是与论及此处作为香柏树的亚述的话相似的话(如以西结书17:23; 但以理书4:10-14, 20, 21; 马太福音13:31-32; 马可福音4:32; 路加福音13:19)。以西结书: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一切走兽说,你们来赴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 21; 启示录19: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8:1, 6; 以西结书38:20; 何西阿书9:11; 11:9, 11; 西番雅书1:3; 诗篇8:6-8; 50:11; 104:10, 12)。“鸟”表示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思维和意图的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鸟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有一切属和一切物种的鸟;天堂有最漂亮的鸟,有天堂鸟、斑鸠和鸽子;而地狱则有龙、猫头鹰、角鸮和其它类似的鸟;这一切都是活生生的代表,在天堂,是源于良善情感的思维的代表,在地狱,则是源于邪恶情感的思维的代表。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