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鬼魔”表示邪恶的欲望(AR 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鬼魔”,即魔鬼,和欲望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最坏的是那些成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堂的欲望之人。由于这种统治或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的内心,所以他们也成为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这些人当变成魔鬼时(这在死后发生),因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所以就仇恨主,直到最后,如一个时代或世纪过去后,他们无法忍受听到祂的名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所有人死后都会变成自己里面的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因为罪,只是因为对自己的名声和荣誉有害的人,就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会在灵界活生生地出现,并被感知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会被感知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的爱之情感中,天堂在对良善的爱之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感知到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的爱之欲望源于遗传,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从而在理解力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思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因此,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无法接近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快乐和愉悦,除非像那些用强有力的双臂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一样。但对那些没有深深沉浸于其中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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