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鬼魔”表示邪恶的欲望(AR 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鬼魔”,即魔鬼,和欲望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最坏的是那些成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堂的欲望之人。由于这种统治或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的内心,所以他们也成为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这些人当变成魔鬼时(这在死后发生),因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所以就仇恨主,直到最后,如一个时代或世纪过去后,他们无法忍受听到祂的名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所有人死后都会变成自己里面的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因为罪,只是因为对自己的名声和荣誉有害的人,就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会在灵界活生生地出现,并被感知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会被感知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的爱之情感中,天堂在对良善的爱之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感知到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的爱之欲望源于遗传,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从而在理解力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思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因此,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无法接近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快乐和愉悦,除非像那些用强有力的双臂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一样。但对那些没有深深沉浸于其中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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