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5.启18:2.“他有力地大声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他叫人们知道,通过主的神性能力,所有处于这种宗教说服,同时因它而处于对统治的爱之人,都在灵界被毁灭了,并被扔进许多地狱。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这一点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53-64节)这本小著明显看出来,那里描述了巴比伦的毁灭;由此可见,在这种宗教说服中,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热来行使对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主的神圣神性事物的统治,成为纯粹的偶像崇拜者的人被毁灭了,并被扔进地狱。而同样在这种宗教说服中,那些照十诫生活,避恶如罪,同时仰望主的人得救了,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58节);在此无需赘述。在以赛亚书,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狮子在瞭望塔上吼叫,说,巴别倾倒了,倾倒了,她的一切神之雕像都打碎于地。(以赛亚书21:8, 9)
自最后的审判以起,来自这种宗教说服的类似性质的人都被聚集起来,不时被送到他们的同类那里。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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