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5.启18:2.“他有力地大声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他叫人们知道,通过主的神性能力,所有处于这种宗教说服,同时因它而处于对统治的爱之人,都在灵界被毁灭了,并被扔进许多地狱。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这一点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53-64节)这本小著明显看出来,那里描述了巴比伦的毁灭;由此可见,在这种宗教说服中,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热来行使对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主的神圣神性事物的统治,成为纯粹的偶像崇拜者的人被毁灭了,并被扔进地狱。而同样在这种宗教说服中,那些照十诫生活,避恶如罪,同时仰望主的人得救了,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58节);在此无需赘述。在以赛亚书,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狮子在瞭望塔上吼叫,说,巴别倾倒了,倾倒了,她的一切神之雕像都打碎于地。(以赛亚书21:8, 9)
自最后的审判以起,来自这种宗教说服的类似性质的人都被聚集起来,不时被送到他们的同类那里。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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