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49

749.启17:17

749.启17:17.“因为神将遵行祂的心意,行一样的心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表示在他们中间,来自主的判断,即:他们应当彻底否定并诅咒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并根除它;以及一致的判断,即:他们应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由于“淫妇”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恨这淫妇的十角”表示新教徒,如前所述(AR 746-748节);所以很明显,“遵行祂的心意”表示他们已经判断,并得出结论,他们应当完全否定这种宗教说服,视它为可诅咒的,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并根除它,如前所述(AR 748节)。同样明显的是,“行一样的心意,把国给那兽”表示一致判断并得出结定:他们应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兽”表示圣言,如前面各处所述(AR 723节);“国”表示教会和对教会的管理,如下文所示。“神放在他们心里”表示他们的判断来自主。
“国”表示教会,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又: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又: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马太福音13:19)
又:
这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路加福音:
凡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62)
马太福音: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耶稣、施洗约翰和门徒传讲:
神的国近了。(马太福音3:2; 4:17; 10:7; 路加福音10:11; 16:16)
还传讲:
天国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 路加福音8:1)
路加福音:
我若靠着神的手指赶鬼,就不用怀疑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提到“神国”的许多经文。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出埃及记:
你们若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5, 6)
弥迦书:
你这羊群的瞭望塔啊,锡安女儿的山冈啊,从前的国,就是耶路撒冷女儿的国,必回归于你。(弥迦书4:8)
但以理书:
以后圣徒必要得国,并坚固这国,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7:18, 22)
又:
国度、权柄和和普天之下诸国的威严必赐给圣民;祂的国是永远的国,一切掌权的都必敬拜、顺从祂。(但以理书7:27)
又:
必不灭亡的国必赐给人子;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但以理书7: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既在天上,也在地上;祂在地上的国就是教会;这也是为何主被称为“万王之王”。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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