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启17:17.“因为神将遵行祂的心意,行一样的心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表示在他们中间,来自主的判断,即:他们应当彻底否定并诅咒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并根除它;以及一致的判断,即:他们应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由于“淫妇”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恨这淫妇的十角”表示新教徒,如前所述(AR 746-748节);所以很明显,“遵行祂的心意”表示他们已经判断,并得出结论,他们应当完全否定这种宗教说服,视它为可诅咒的,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并根除它,如前所述(AR 748节)。同样明显的是,“行一样的心意,把国给那兽”表示一致判断并得出结定:他们应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兽”表示圣言,如前面各处所述(AR 723节);“国”表示教会和对教会的管理,如下文所示。“神放在他们心里”表示他们的判断来自主。
“国”表示教会,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又: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又: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马太福音13:19)
又:
这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路加福音:
凡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62)
马太福音: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耶稣、施洗约翰和门徒传讲:
神的国近了。(马太福音3:2; 4:17; 10:7; 路加福音10:11; 16:16)
还传讲:
天国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 路加福音8:1)
路加福音:
我若靠着神的手指赶鬼,就不用怀疑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提到“神国”的许多经文。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出埃及记:
你们若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5, 6)
弥迦书:
你这羊群的瞭望塔啊,锡安女儿的山冈啊,从前的国,就是耶路撒冷女儿的国,必回归于你。(弥迦书4:8)
但以理书:
以后圣徒必要得国,并坚固这国,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7:18, 22)
又:
国度、权柄和和普天之下诸国的威严必赐给圣民;祂的国是永远的国,一切掌权的都必敬拜、顺从祂。(但以理书7:27)
又:
必不灭亡的国必赐给人子;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但以理书7: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既在天上,也在地上;祂在地上的国就是教会;这也是为何主被称为“万王之王”。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