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933.启22:2.“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AR 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AR 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AR 409, 932节)。“在这边与那边”表示在右边和左边;在右边的真理是处于清晰的,或说清晰看到的真理,在左边的真理是处于模糊的,或模糊看到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南在右边,表示处于清晰的真理;北在左边,表示处于模糊的真理(AR 901节)。“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这些良善被称为善行或好行为,如下一节所论述的。“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AR 348节)。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
对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对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来说,情况就是这样。因为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不能与祂结合,从而不能与父结合,进而不能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仰望祂会结合,不是纯理智的仰望(mere intellectual looking),而是出于意愿之情感的理智仰望会结合;除非人遵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予;因此,主说:
遵行我诫命的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我们说,在教义真理,因而在生活真理的至内层,是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一切都来自至内层,并从至内层发出,就像中心的火和光散发到周边;或像热和光从也在中心的太阳散发到宇宙。因此,这种情况发生在最小事物上,如同发生在最大事物上。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所以经上说“在城内街道的中间”,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意思是这样。当主在至内层时,一切爱与仁之良善都来自祂,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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