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932.启22:1.“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示现在《启示录》在其灵义上被打开和解释了,在那里,主为那些将在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揭示了丰富的神性真理。“一道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表示凭其处于天堂之光的灵义而透明的丰富的圣言神性真理。“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AR 409节),这是因为构成河的“水”表示真理(AR 50, 685, 719节);“生命水”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这些真理,如下文所述。“明亮如水晶”表示这些真理凭处于天堂之光的灵义而透明(AR 897节)。这河被看到“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示它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因为“宝座”表示审判、治理和天堂方面的主:审判方面的主(AR 229, 845, 865节),治理方面的主(AR 694, 808e节),天堂方面的主(AR 14, 221, 222节),故在此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神和羔羊”在此表示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本身方面,以及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面频繁所述。
“生命水之河”具体是指现在此处主在启示录所揭示的丰富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22:6, 7, 9, 10, 14, 16-19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述了这本“预言之书”,并说,写在书上的话,要遵守(启22:7, 9)。在通过灵义揭开包含在其中的东西之前,这些话无法遵守,因为在此之前,它们不被理解。此外,启示录也是圣言,和旧约的预言圣言一样,现在,在启示录中已经揭示了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也揭示了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些邪恶和虚假是必须避开和憎恶的,而这些良善和真理,尤其关于主和来自祂的永生的良善和真理,是必须实行的。先知书的确教导了这些事,但不像福音书和启示录那样明显;关于主的神性真理,即祂是天地之神,那时从祂发出,并被那些将在启示录论述的新耶路撒冷的人接受,这神性真理就是“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具体所指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凡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8)
又:
耶稣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22:17)
又: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启示录7:17)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一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8, 9)
在那里,“活水”或“生命水”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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