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800.“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这从“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是指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那些住在天上的”是指天使;由于天使凭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并且灵义是从人那里抽象出来的,所以“天使”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他们凭良善和真理而为天使;圣言别处的“天使或使者”也表示这些(可参看AE 130, 302节)。“天使”之所以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并属灵地思考和说话。但世人则不然,他们因是属世的,故属世地思考和说话;因此,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是属世的。由于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它们因此必须结合在一起,所以也说天上的婚姻来自它们。这婚姻也由“那些住在天上的”来表示,因为天上的所有人都处于该婚姻,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圣言的每个最小细节都有一个类似的婚姻在里面(可参看AE 238末尾, 288b, 484, 724a节);天使不能成为天堂的天使,除非他处于这个婚姻,或这个婚姻在他里面;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人(参看AE 660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一个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不是一个教会之人。由此可见,“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
我们在前面两段文字中论述了那些将信仰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将生活的良善与信仰联结起来,从而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现在按顺序要说一说那些虽在承认唯信的教会中,却没有歪曲圣言的人。
(1)他们就是那些没有将信仰与生活分离,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因为他们认为信仰与生活构成一体,就像情感与思维、意愿与理解力、春夏时节的热与光(它们的结合使万物萌芽生长)构成一体一样,也像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一样,只要把信仰换成真理,生活换成良善。关于所有这些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些人在自己里面确定:生活邪恶的人不可能有信,只有好好生活的人才有信;一个生活邪恶的人不能接受信,除非他通过找出自己的邪恶,并停止它们而表现出生活的悔改;同样,一个生活邪恶的人在灵里或在自己里面只能拥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宣称相信真理。因此,那些在宣称和作为上将生活和信仰如此结合起来的人就拥有仁爱的生活,他们的信是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这些人的信是属灵的,只要他们从圣言认识真理,并照之生活,因为信从生活变得属灵;人由此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天堂就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
(2)那些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信除了是指相信圣言里的话,并实行它们外,还指别的什么的人也没有歪曲圣言,因为他们看到,信就是相信并实行,相信却不实行是口头的信,不是内心的信,因而是在人之外,不是在人之内。这些人在行动时,认为信在于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爱神、爱邻就在于实行圣言中的诫命;而且,他们停止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而不是从他们自己实行诫命。他们还认为主降世是为了拯救那些相信祂,并践行祂教导的人。
(3)这些人因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除此之外,信还能是别的什么,所以不承认人们所以为的称义和得救,仅仅通过相信父神差遣祂的儿子,并因祂的血而成为我们的安抚、救赎和拯救就实现了;因为他们发觉,只是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与其说使人称义,倒不如说定人的罪。这倒不如说定人的罪,因为这不是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事实上,这是相信直接或即刻怜悯,也就是不用方法的改造和重生;这是相信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归算、安抚和代求。此外,自永恒而生的儿子被父差到世上不是真的,父因儿子的血得安抚也不是真的,主担当人类的罪,从而实现救赎同样不是真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只要这些是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表象,那么它们的确可能会被断言,也可能被思想,但决不可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在天上,并且教会教义能从圣言所教导的纯正真理。因此,那些将信的一切都置于这种承认的人,不仅弃绝并抛开了天使和世人从中获得生命和智慧的所有无数真理,还认为整个神学在于怀着信心所宣告的某些表述,其中没有任何真理;但为了确认这些表述,他们必定歪曲圣言,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过,别的地方会详述这个主题。关于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和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就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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