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48

748.“又要吃她的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诠释启示录 #1223

1223.“因为这细

1223.“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信主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细麻衣”、“义行”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衣”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此,参看AE 1222节);“义行”是指爱之良善,因而是指生活的良善(对此,参看AE 204b, 1199节);“圣徒”是指那些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因而也指那些信主的人。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4)因此,正如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里面有生命,这生命知道它们的整个状态,主也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生命在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是因为存在于他里面,被称为肢体、器官、内脏,并和它们一样多的各种不同的事物,如此构成一体,以至于他只知道他是一个简单的存在,不是一个复杂的存在。生命在人最细微的事物中,这一点从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他出于自己的生命去看、听、闻和尝,除非这些感觉器官靠他灵魂的生命存活,否则这是不可能的事。这一点也可从这一事实看出来:整个身体表面都拥有触觉,而产生触觉的,正是生命,而非无生命的皮肤,生命才是触觉的原因。这一点同样从这一事实看出来:皮肤之下的一切肌肉都受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生命支配,并按它们的意思被驱动;因此,不仅手脚和整个身体被驱动,而且舌头、嘴唇、脸和整个头部也被驱动。唯独身体不能驱动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而是来自意愿和理解力的生命,连同这些部位本身里面的生命一起驱动它们。这同样适用于所有身体内脏,其中每个内脏都照着铭刻在它上面的秩序法则发挥自己的功能,并自愿顺服。然而,正是生命通过心肺的每个部位的运动,也通过小脑各个部位的感觉而产生这种活动,而人没有意识到它的行动。

生命在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是因为前面所论述的动物形式是真正的生命形式。事实上,来自其最初源头,即天堂太阳或主的生命,持续不断地处于形成它自己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说,形成世人,并从世人中形成天使的努力之中。因此,它从它所创造的终端中与形式上适合的物质联结,人可以通过这些物质存在,生命则可以住在人里面。由此清楚可知,生命在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凡没有生命在里面的部分,甚至最小粒子,都会成为死的,并被抛弃。既然那时人和天使不是生命,只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既然整个天堂和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那么清楚可知,主是这人的生命,也就是说,是天堂和教会的生命,此外,祂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是全在和全知的。由于整个天堂和教会照着主的意愿而在祂面前如同一个人,无论大小,或如同一个巨人,或如同一个婴孩,所以很明显,从主发出的生命或属灵之物不在空间之中,或不在天使和教会之人中间延伸;因此,必须从观念中除去空间和时间,才能理解主在所有人那里的全在和全知,无论集体还是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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