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SS51.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这是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以便属灵和属天事物可以同时或一起在字义里面,每个字都能成为它们的容器和支撑。这就是为何在有些地方,字义上的真理不是裸露的,而是被包裹,这时被称为真理的表象。许多真理也适合那些不将自己的思维提升到诸如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的普通人来理解。也有一些经文看似矛盾,尽管当在自己的光中被观之时,圣言没有任何矛盾。此外,先知书的一些经文收集了一些人名和地名;从文字上看,这些名字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如前面(15节)所引用的那些经文中的名字。这就是圣言字义的性质,所以显而易见,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 14; 约拿书3:9; 4:2);又说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没有教义,这些经文无法协调一致。经上说,耶和华在子孙身上,直到三四代,察罚父亲的罪孽(民数记14:18);又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通过教义来解释,这些经文并无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 21:21—22)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以为人人都能得着他所求的东西;但从教义得出的信仰是:凡一个人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所求的东西,都会被赐给;事实上,这也是主所说的: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贫穷的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他们的。(路加福音6:20)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以为天堂属于穷人,不属于富人。然而,教义教导我们,这指的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7)
没有教义,这句话可能被引用来证实这个观点:人们不可以说一个邪恶的行为是邪恶,或论断一个恶人是邪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公正、公平地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你们不要受老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大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大师,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没有教义,这段经文的意思似乎是说,不可以称呼任何人为老师、父亲和大师。然而,从教义可知,如此行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是不可以的。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可能使我们以为,主的门徒要施行审判;然而,恰恰相反,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因此,教义必揭开这个秘密,因为它会解释,唯独全知并知晓所有人内心的主将要审判,并能够审判;祂的十二个门徒表示通过圣言从主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从这个教义可以得出结论:这些真理将照着主在约翰福音(3:17–18; 12:47–48)中所说的话来审判每个人。
没有教义的帮助,人若阅读圣言,就不会看到先知书中论到犹太民族和耶路撒冷的那些话的连贯性,即:教会将与这个民族同住,它的座位将永远在这城里面。如下列经文所说的:
耶和华必眷顾自己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将他们变成荣耀的战马;房角石必从犹大而出,帐棚的钉子必从犹大而出,争战的弓也必从犹大而出。(撒迦利亚书10:3–4, 6–7)
看哪,我要来,我要住在你中间。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的产业,必再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0, 12)
到那日,大山要滴新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8–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27, 31, 33)
在那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语言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还有其它类似性质的经文(如以赛亚书44:21, 24, 26; 49:22, 23; 65:9; 66:20, 22; 耶利米书3:18; 23:5; 50:19, 20; 那鸿书1:15; 玛拉基书3:4)。这些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将要发生的事。但在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好相反,我只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忠信的儿子。我说,我必将他们扔到最远的角落,使人不再纪念他们,因为他们是毫无计谋,里面没有聪明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的田地出的;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毒蛇的残忍毒液。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复仇报应属于我。(申命记32:20–35)
这些话都是指着这个民族说的,别处也有类似的话(如以赛亚书3:1–2, 8; 5:3, 6; 申命记9:5–6; 马太福音12:39; 23:27—28; 约翰福音8:44; 以及耶利米书和以西结书的各处)。然而,从教义来看,这些看似矛盾的经文却是一致的,因为教义告诉我们,在圣言中,“以色列”和“犹大”不是指以色列和犹大,而是指两层意义上的教会:在一层意义上,教会是荒废的;在另一层意义上,教会要被主重新建立。圣言里面还有其它类似的话,从中明显看出,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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