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5.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那些具有这种宗教的各种教义和纪律,又具有它的各种宗教信仰和承认的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但却处于被这种宗教说服各种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约翰看到的那淫妇所坐的“众水”就是本章第一节所提到的“众水”;在那里,经上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那里的“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可参看AR 719节)。经上说,这些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因为这些表示所有出于其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而在教皇的统治之下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AR 483节);“群众”表示那些处于纪律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宗教信仰的人(AR 483节);“舌头”表示那些处于承认的人(AR 282, 483节)。现在说这些话,是因为前文论到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本身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8-11);然后论到高贵的法兰西民族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12-14);因此这里论到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其余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本节之后, 经上又论到新教徒(启17:16, 17);因此,一切都是按正当顺序来预言的。众所周知,有些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处于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因为这种宗教说服在不同国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来遵行的。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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