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得权柄”表示强有力,“兽”表示圣言(AR 723节);“与王一样”表示就好像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 740节);“一时之间”表示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所默示的,因此,教会因圣言而为一个教会。但他们仍然没有从圣言中汲取神性真理,只得出这些总体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不是神性,而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他们从圣言来证实这些真理;但在其他不听从圣言的人面前,他们从理性来证实,从天堂出来的持续不断的流注将这理性赋予凡想要处于真理的人。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中汲取信仰和生活的教义,这属于主的圣治,因为他们在外在,或形式上仍依附于天主教或它的宗教说服;免得真理与虚假混在一起,由此产生一种内在冲突或斗争,就像造成骚动的发酵一样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