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0.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那些居住在法国,没有那么受制于教皇统治的人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然而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这些话论及那些居住在法国的人,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这一系列事明显看出来;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在基督教界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在天主教徒当中,对圣言的接受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状态(启17:9-11);在那些仅于外在依附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人(他们主要在法国)当中,对圣言的接受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状态(启17:12-14);其余的人,就是那些的确信奉这种宗教,但在各种事上仍持不同意见的人(启17:15);公开退出该宗教的新教徒或改革宗信徒(启17:16-17)。
然而,若不知道“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并且教会取决于对圣言的接受,就绝不能知道此处论述的是这一切事。“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可参看AR 723节);教会因圣言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为一个教会,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角”,即此处这兽的角,表示圣言的能力;“十角”表示大能,在此表示神性能力,因为这是主藉圣言而来的能力。“角”表示能力,“十角”表示大能(可参看AR 270, 539和72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节);“十”不是指十,而是指许多人或许多事物(AR 101节)。“国”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
由此可见,“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那些在法国和其它一些地方,没有那么受制于教皇统治的人,包括那些被称为詹森主义者的人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然而,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
之所以说那些在法国的人中间的教会还没有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分离,是因为这个教会在外在上与它是一致的,但在内在上却不一致。而外在是形式,内在是本质。他们仍依附于天主教,这是因为法国有众多修道院,并且那里的教牧职位受制于教皇的权威;这些人在一切形式上都受教皇的法令和律例管理,因而仍大量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本质。因此,那里的教会尚未分离。这就是“他们还没有得国”所表示的。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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